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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21日在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声典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稳步前进。

一、坚持政治引领,在把准方向中笃定前行

五年来,我们始终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规矩,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定不移夯实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进大学习,扎实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引导全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严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管好导向、管好阵地、管好队伍。积极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原创歌曲《再唱山歌给党听在最高检察院正义网评选活动中获二等奖。

坚定不移抓实政治纪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报告检察工作、重大敏感案(事)件58件次。主动配合做好省委巡视组对洛江区委和市委巡察组对我院党组的巡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即知即改,修订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差旅费报销等规章制度11项,用制度管人管事。将学习贯彻《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动员全省人民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决议》转化为开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新局面的实际行动,全力推动决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坚定不移压实主体责任。在擦亮党建品牌上发力,创新红客空间“1+N”党建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与10个党支部搭建交流平台,共建3个普法阵地,孵化13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培树了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红客空间获泉州市机关特色党建项目三等奖并入选区三会一课实践点。在检务督察上用力,开展坚守底线、忠诚履职” “六清行动”“三个规定等专项督察活动,排查岗位、个人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及检务督察重点任务,在自查自纠中净化初心。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事项34件。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加力,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运用第一种形态18人次,警告处分1人次,做到谈心谈话“零遗漏”、举报线索“零暂存”、违纪违法“零容忍”。

二、坚持聚焦中心,在服务发展中主动作为

五年来,我们始终紧跟区委部署、紧贴大局需求、紧扣检察职能,为洛江区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检察力量。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为脱贫攻坚助力,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向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3.8万元,干警接力帮扶困难群众42人次,协助完善村道、公厕、通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让检察温暖惠及百姓。为金融安全护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1人,起诉洗钱、骗取贷款等金融犯罪16人,办理全区首起恶意逃废债案件,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为污染防治出力,监督立案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6件,起诉21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47件,监督清理垃圾41万余吨,恢复林地约95亩,补植复绿1.2万余株,清理海洋、河道等水域4处,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处。

倾力投入防疫阻击战。依法从快批捕涉疫犯罪2人、起诉4人,开展医疗废物处理专项监督,为防疫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对我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建言献策,推动区政府设立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全院干警闻令而动、冲锋在前,下沉一线全面做好防疫知识宣传、推动复工复产等工作,选派2名党员干部驻点协助群防群控,向基层群众捐赠防疫用品。拍摄防疫宣传视频作为市实小洛江校区的开学第一课,2000余名师生在钉钉平台上观看。强化技术支持防疫工作,运用自主研发的侦捕诉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云办案做法获最高检察院新媒体转发推介;实行网上预约收送案件和窗口接待,推行值班律师在线见证认罪认罚。

聚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营造稳企安商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1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7人,3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2020年度泉州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切实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宽缓处理企业涉案人员,不批捕2人,不起诉6人,变更强制措施1人,保障企业持续经营。营造服务暖商环境,落实检察长挂钩联系企业制度,设立检企联系点、涉台检察联络员,完善百家企业检察服务站建设,会签《关于加强协作服务洛江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企业提供长效常态法律服务。营造以法护商环境,被最高检察院确定为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单位,在全市率先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印发《企业合规建设指引》蓝皮书,举办企业合规法治大讲堂”6期,得到众多企业肯定。

协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极做好职能转隶、人员划转、线索移交等工作,划转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3个,转隶人员11人。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反腐合力。积极发挥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转隶前立案职务犯罪案件17人,受理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11732次,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28场,警示教育基地接待参观2000余人次;转隶后受理监委移送案件11人,起诉11人,向监委移送职务犯罪线索8条。

三、坚持人民至上,在保安促稳中诠释初心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洛江。

决胜扫黑除恶有力度。组建专业办案团队,依法批捕涉黑恶犯罪45人,起诉63人。重拳破网打伞”“打财断血,起诉保护伞”3人,监督处置涉黑恶资产305万余元。突出深挖根治,向公安、监委移送线索16条,监督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2人。严把案件质量,改变侦查机关定性,追加认定涉黑恶案件1件,不认定2件;在办理卢某某等31人涉黑案时,追加漏罪4人,改变定性5人。助推行业清源,针对基层自治组织管理不到位、职能部门履职不严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份,促成开展全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社区矫正专项检查。与河市镇共建扫黑除恶法治教育基地,编排宣传小品,录制的全省首起涉黑案一审判决情况报道获泉州市首届法治好新闻电视类消息一等奖。

维护和谐稳定有成效。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五年来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00733人,批准(决定)逮捕41860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571897人,起诉12371741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惩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起诉11人。坚决守护群众生命安全,起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61人。坚决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03人。关注辖区多发刑事案件,起诉危险驾驶罪531人,推动对竞速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网络犯罪91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呵护未成年人有温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8人。对涉罪未成年人注重教育帮扶,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经考察后均作出不起诉决定)。探索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引入司法社工帮教57人次,开展亲职教育20次,提供心理疏导37人次,帮助8人重返校园或重新就业,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团队获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联合区委政法委等15个单位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与仰恩大学共建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与永安村共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牵头推动教职人员入职查询及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凝聚合力护未成长。办理的全市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被省检察院推介,入选最高检察院备选指导案例,普法视频在今日说法栏目播出并获泉州市首届法治好新闻新闻专题二等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检察长等21人担任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督导解决校园暴力等问题15个,送法进校100余场次,覆盖师生3万余人。

参与社会治理有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09件,院领导带头接访60余次,包案化解积案4件,答复率100%。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21人,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捕38人,不起诉103人,决定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9人。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深入乡镇、社区、企业等开展普法160余次。结合司法办案,制发检察建议119份,妥善解决一批社会治理难题。开展网格化+社区检察官工作,依托137名网格员拓宽案源渠道。持续落实夜访夜谈,全院干警走村入户,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6件,支持乡村项目建设资金近30万元。积极配合“E通政法试点工作,在全市率先试行刑事案件的卷宗和文书材料线上流转。

四、坚持宪法定位,在深耕主业中守卫公正

五年来,我们始终着力更新监督理念、拓展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果,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努力实现监督效果的双赢多赢共赢。

刑事检察有力有为。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撤案25件,纠正漏捕9人、漏诉27人,追诉漏罪27件,改变定性75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2次。完善两法衔接,主动接受行政执法机关案件咨询17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联合开展刑拘未报捕未移诉等专项检查活动,引导侦查活动合法规范。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案件737件,提出量刑建议1178人,提起抗诉获法院支持改判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8人,办理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案件2件,监督罪犯交付执行16人,审查报请特赦案6件。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立案400余件、上缴国库800余万元,办理的陈某、董某某等人财产刑执行监督案入选全国刑罚执行检察精品案件。

民事检察精准精细。注重对生效裁判的监督,依职权发现生效裁判监督线索6件,受理生效裁判申请监督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均获法院再审改判。大力惩治虚假诉讼,建立联合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工作机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5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人,挽回当事人损失76万余元。与法院联合会签工作意见,定期开展民事审判、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共发出检察建议34件,进一步规范民事诉讼及执行活动,让司法公正更深入人心。与法院建立覆盖诉讼全过程、涵盖业务全范围的联合告知制度,畅通当事人申诉渠道。

行政检察做实做好。办理行政检察案件31件,发出行政检察建议30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就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与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协作机制7项。持续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监督相关单位落实法院执行裁定,拆除占地约1.2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以司法手段提升行政效能;办理的林业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入选最高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典型案例。助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针对党政机关办案场所被个体工商户虚假注册、外卖平台信息披露不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监管部门全面排查、依法整顿、长效监管,对虚假注册地址的专项检察被写入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公益诉讼可圈可点。当好公共利益代表,发出公益诉前检察建议10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获法院判决支持7件(其余2件仍在审理中)。聚焦饮水安全,监督拆除一级饮用水水源地违章建筑物5栋,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起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聚焦山林保护,连续三年开展农村垃圾堆放专项整治,监督拆除涉林违建厂房8宗,清理各类垃圾1403吨、危险废物2.3吨。聚焦环境保护,促成市政府投入7935万元建设室仔前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系统改扩建项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考察时肯定工作成绩。聚焦舌尖上的安全,开展网络餐饮安全、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检查,促成90余家不法商家被行政处罚、列入食药领域黑名单等。聚焦国有财产保护,监督收缴人防异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矿产资源使用费等各类保证金和费用共计360余万元。聚焦公益监督新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监督保护文物、英烈设施8处,监督整治向未成年人售烟商铺35家,监督消除路面钉子阵、窨井盖等安全隐患199处。

五、坚持守正创新,在固本强基中提升效能

五年来,我们始终积极应对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深化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细化监督机制,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基石。

检察改革落地见效。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遴选员额检察官18名,进一步明确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岗位职责等配套文件14个。落实捕诉一体办案要求,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从12个精简至5个。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8件,开展案件会商21件次,与公安、法院等多个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办法5份。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适用,适用率84.69%;提出量刑建议437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9.65%,一审服判率93.49%。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率先完成检委会智能化、档案数字化建设,建成全省检察机关首个移动办公管理系统并被推荐参加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开发公益举报小程序随手拍,该做法获市、区领导批示肯定并入选全国检察新媒体应用案例二十强

队伍素能稳步提升。以加强队伍素质为导向,开展院领导上党课、联合办讲堂、网络大轮训等各类培训379次,参训2195人次,9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业务标兵、能手,4人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27篇论文被省级以上期刊采用。以提升办案质效为目标,完善检察官业绩量化考评标准,严格控制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期限,刑事案件-件比下降至1.105。加强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出具流程监控通报12份,评查案件641件。以增强队伍凝聚力为保障,先后建成体能训练室、法治主题图书馆、职工之家等文化阵地,文化育检作用力充分释放。

阳光检务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更加自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件,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刑事执行等检察专项工作。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庭评议、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7次。司法公开更加透明,扩大司法办案流程、审查、结果公开的范围和渠道,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892条、法律文书1913份,推送程序性信息短信15615条,办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526件。宣传工作更加出彩,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检察信息1563条,市级以上媒体采用316条,拍摄《新生》等微电影、公益视频14部,编印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的普法宣传画册7,连续三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五年来,全院先后有43个集体和87人次获得各级表彰,其中获省部级以上表彰40人次,3个案例获评全国、全省精品案例、典型案例。

各位代表,这五年来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工作情况,成绩催人奋进,不足不容忽视,主要是:在服务大局上办法举措不多,效果不够明显;适应发展新阶段的司法理念、办案机制、办案模式有待进一步转变,检察职能履行同区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机关规范化管理、检察队伍建设有待提升加强,复合型人才、高精尖办案人才缺乏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展望

未来五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及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区委工作布局和奋斗目标,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主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智造洛江、生态新城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

一要以更强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带头牢记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二要以更实行动服务发展大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洛江区“十四五”规划,找准检察服务的着力点。服务制造洛江建设,试点企业合规改革,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服务智慧洛江建设,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深化对知识产权的检察保护。服务品质洛江建设,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工作,积极促进城市环境提升。服务清新洛江建设,当好公共利益代表,用“检察蓝”守护碧水蓝天净土。服务幸福洛江建设,维护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创新检察环节社会治理。

三要以更高标准维护公平正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力度。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强化刑事检察监督,依法履行指控证明犯罪职责。着眼维护司法公正,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全面实施民法典。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

四要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把检察履职和服务群众紧密结合在一起,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深化平安洛江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持续做好检察环节民生保障工作,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司法诉求,提升群众幸福感。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更多便民法治产品,提升群众获得感。

五要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治检要求,持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抓纪律作风建设,狠抓内部管理约束,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业绩考评标准,切实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常态化补短板强素能、育人才促发展。

各位代表,潮头逐浪高,奋进正当时!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无愧使命担当,响应伟大号召,谋在新处、干在实处、律在严处,奋力开创洛江检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共同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洛江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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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说明

红客空间“1+N”党建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红客”是指党员或热心党建工作的群体,空间是指为党员提供学习、交流、创建和展示的平台。通过搭建起1个由检察机关党支部与基层党组织联合共建的学习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党支部和“红客”党员干警在服务群众、办好实事、促进和谐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孵化N个党建共建项目。

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份文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附条件不起诉: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

教职人员准入查询制度:20208月,与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共同建立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就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是否存在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开展查询、异议核查。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202057日,最高检察院、国监委、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必须强制向公安机关报告。

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201694日,黄某与丈夫杜某吵架,一时冲动萌生自杀念头,并以可乐为名诱骗不满4周岁的儿子喝下农药,经救治母子脱离生命危险,后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我院依法支持杜某向区法院提起撤销黄某监护人资格诉讼,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8323日,区法院作出撤销黄某监护人资格的终审判决。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其中网络平台包括12309站、电话热线、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实体大厅则是依托检察监督指导中心,提供包括政府法律服务、企业法律指导、公民法律咨询、案件受理、信访接待、检务宣传在内的一站式服务

网格化+社区检察官工作:依托泉州市城乡社会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通过网格员加强对单元网格内的事件巡查上报给检察机关,利用发现和监督与处置相分离的形式,检察机关主动发现监督线索并及时处理,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职能,提高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能力。

公益诉讼: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权益保护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由检察机关及时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强化公益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

公益诉前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现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该建议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向行政机关发送的,故又称诉前检察建议。

内设机构改革: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以下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我院共设立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5个内设机构。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纳入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检察工作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确定各类人员不同的员额比例、职务序列和职数,按照职业特点确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随手拍”平台:我院自主研发的以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微信小程序为主要载体的功能软件,便于群众随时利用手机、相机等设备,以有图有真相的方式对侵害公益行为进行举报。

-件比: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这是观测评价检察机关办案运行态势,反映每一个办案环节是否将工作做到极致的重要指标,对于防止产生不必要产生的办案环节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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