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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捕诉联动信息平台 打造公检信息交换“高速公路”
时间:2020-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检察机关更加重视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履行,侦查活动监督和检察引导侦查工作机制的组建和创新成为一个重要命题。引导侦查和侦查监督需要满足信息往来的及时性、实时性和畅通性,而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间的信息沟通方式决定了信息运用的效率,在这样的背景下,组建公检间的信息流转与数据利用的网络平台--洛江区检察院侦捕诉联动信息共享平台应运而生。

侦捕诉联动信息共享平台主要实现公安机关与检察院之间的信息共享,形成相互间办案信息快速反馈、在线实时沟通的高效工作模式,包括提前介入侦查功能、审查逮捕功能、审查起诉功能、监督审查功能、公检视讯统计决策和法宝分享功能七大模块,以期实现诉讼引导侦查。

功能一:提前介入侦查功能。公安承办人在侦查中对案件证据材料是否充足存在疑问,可邀请检察人员提前介入,或者检察机关要主动介入正在侦查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可以登录平台,该平台提供卷宗上传、在线沟通等功能,通过平台上的信息交互实现对案件的取证方向、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侦查介入效率。如我院在办理的全省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该案有31名的涉案嫌疑人、十类罪名,涉及的犯罪事实18起,在繁复的案件审查过程中,需要及时与侦查机关就证据材料的补强进行沟通,按照原来的人到、材料到的沟通模式,需要双方的承办人员不断来回奔波。利用该平台,公检办案人员实现办案信息的及时高效沟通,完成数据交换和在线引导侦查,检察办案人员通过该平台引导侦查人员快速取证、快速侦结,累计提出60余条补侦意见,并就侦查情况实现当日反馈、当日部署,达到及时引导、及时固定、及时补充的“三及时”做法,为该案的快审快诉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助力。

功能二:审查逮捕功能。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处理案件信息时,都要各自打印出纸质材料送给对方,存在较大的信息壁垒。现在,侦捕诉平台打破各自系统的壁垒,通过设置前置机进行数据的导出和导入,实现审查逮捕全过程往来文书的信息互通。同时,该平台设置有文书执行反馈、捕后跟踪反馈等多个模块,方便检察与公安办案人员直接通过平台操作各类文书,节约工作时间。

功能三:审查起诉功能。公诉检察承办人阅卷过程中发现证据材料有瑕疵或者重要证据缺失欠缺,通过系统与公安机关进行审查中反馈,实现案卷审理过程中及时反馈审查情况,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进行证据的补强,缩短审限。同时平台设置有补充侦查的跟踪模块,对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进度实现同步跟踪,及时提出侦查建议。

功能四:监督审查功能。通过该平台实时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存在的违法或瑕疵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同步审查案卷,发现存在问题并通过发送检察建议以及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形式对公安机关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设置有监督反馈、申请复议模块,实现对监督情况的反馈,强化执法规范及风险提醒。

功能五:公检视讯功能。有了这个功能之后,基层派出所民警就不用冒着烈日汗流浃背从基层开车到检察院沟通案件了,该平台为公安与检察机关案件探讨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平台,打开平台,就能实现在线沟通。此外该视讯功能还提供在线文件共享以及同步录音录像功能,方便在案件沟通过程中的文书展示以及全程信息留痕。同时还提供有视讯的培训模式,可以提供多方在线同步参与在线业务培训等,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进行业务交流创造了良好的互动平台。

功能六:统计决策功能。实现对侦查监督事件可按照案件类型、案件阶段、监督类型、监督事项等进行查询统计,并对统计分析结果可图形化显示,以便为侦查监督活动提供决策参考。

功能七:法宝分享功能。办案过程中需要查找法条、有关司法解释等,工具书找不到,手机百度不够精确,这个时候平台提供的法宝分享就有用武之地,由平台提供法宝分享功能,可在线搜索需要的法条等,高效便捷。

平台运行以来共计接受公安机关邀请提前介入案件9件、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2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8件,期间公检双方通过该平台进行信息沟通320余条,开展视频会议17场次,有效缩短了每个案件的办理期限,发出侦查活动监督信息近50余条,成为了监督公安机关规范办案的一大利器,为案件的快捷办理提供了一个高效的数字化信息平台。特别是在本院今年的首起涉黑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该平台不可比拟的优势更是得到凸显,平台在促进双方沟通、补强证据方面发挥出积极的效用,成为该案件双方沟通的“及时雨”。该平台有关平台的信息被省市两级检察院、福建法制报、泉州晚报采用,更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正义网、福建省检察院官方微信等媒体的广泛报道。

智慧检务,我们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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