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4日在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志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检察担当,护航洛江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我们立足检察放眼全局,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用法治力量为洛江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助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人,起诉假冒注册商标、销售伪劣产品犯罪7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对部分个体工商户以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进行虚假地址注册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排查并立案403件。联合区工商联、税务局开展“走百家企、上千堂课”“检税降负·亲清护企”活动,走访荣祺、华普等辖区重点企业,主动回应企业司法诉求。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和积案清理专项活动,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人,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和风险防范工作,在泉州医高专举办防范校园贷专题讲座,引导理性消费。开展司法帮扶、救助活动,为6名陷入生活困境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5万元,扶助贫困户、残疾人,支持挂钩村项目建设,让检察温暖惠及百姓。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举,监督立案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3件,起诉5人,促成案件当事人补植复绿。深入开展“守护海洋”专项活动,针对有关部门未能及时消除生活污水直排洛阳江的风险问题,督促制定应急方案和长期整改方案。
助攻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高压态势,批捕涉黑案件1人,起诉1人;起诉涉恶案件14人,其中“保护伞”案件1人。突出“深挖根治”,向公安、监委移送线索9条,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治检察建议2件并被采纳,督促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50余万元。与河市镇共建扫黑除恶法治教育基地,自导自演宣传小品在基层演出,录制的《全省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我市一审判决》荣获泉州市首届“法治好新闻”电视类消息一等奖。
二、维护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年来,我们维护安全稳定,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平安洛江、法治洛江建设,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决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7件167人,批准(决定)逮捕84件11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06件387人,起诉317件435人,其中,起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1件23人,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8件93人,黄毒赌等犯罪13件22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件13人。从快办理我区首例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机动车的危险驾驶案,组织专项监督严厉打击此类妨害安全驾驶行为。深化与区监委衔接配合工作机制,提前介入调查案件2件,起诉移送案件2件3人。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回复”要求,受理信访案件32件,回复率100%。注重案结事了,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3人,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捕25人,不起诉28人。积极助推依法治区进程,开展普法“六进”20余场,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帮助填补社会治理漏洞。发挥检察新媒体阵地作用,根据身边典型人物拍摄的《平凡检察人的英雄主义》被学习强国、人民日报等媒体推介,我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大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合区委政法委等15个单位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促进建立“护未”长效机制。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起诉强奸、猥亵、拐卖等侵害妇女儿童犯罪9人,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2人,未检团队获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办理的全市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在全省未成年人检察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被推荐为高检院监护侵害指导性案例备选案例,以该案录制的《母亲的报复》获泉州市首届“法治好新闻”电视类新闻专题二等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区教育局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工作制度落实,检察长等16名检察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进一步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全覆盖,受众5000余人。与泉州第十一中学着手共建青少年法制心理辅导室,深化检校共建机制。
三、聚焦监督职责,构筑公平正义防线
一年来,我们强化监督质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4件、撤案7件,纠正漏捕1人、漏诉5人,追诉漏罪2件,改变定性8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次。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主动接受行政执法机关案件咨询5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强化驻派出所检察监督,开展刑拘后未报捕未移送案件专项监督,建议移送审查起诉2件,引导侦查活动合法规范。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案件187件,提出量刑建议216人,提起抗诉获法院支持改判1件8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0件,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人,监督罪犯交付执行7人。坚决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严格审查报请特赦6件,服刑罪犯获特赦4人。办理的陈某、董某建等人财产刑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系全省唯一入选案件。
做强民事检察。依职权发现生效裁判监督线索2件,受理生效裁判申请监督5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均获法院裁定支持,挽回当事人损失22万元。加强刑民联动,监督纠正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案2件,涉案金额69.56万元。深入开展人民法庭监督专项活动,针对违反审限和送达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件均获采纳。
做实行政检察。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重点对环保、林业、国土、卫计等领域的行政非诉案件进行检查,发出检察建议2件,助力规范执行活动。依法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如针对行政机关在申请强制执行时未对罚款一并申请执行,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
做好公益诉讼。开展国有财产保护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7件,涉及国有财产近85万元,督促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73万元。围绕水污染防治、农村垃圾违法堆放、矿山修复治理等生态环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获法院判决支持,共促成恢复林地2.66亩,清理建筑垃圾1278吨,清理危险废物2.3吨。落实我市内沟河管理条例,开展北高干渠及塘西排洪渠保护监督,推动行政机关完成排污问题全面整治工作。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对2018年发出的检察建议逐一回访、排查,督促修复林地1.9亩。就水源地保护区违建问题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福建省“十起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先后与区市场监管局、农水局、教育局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检查、“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校园食堂及周边“三小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责令相关部门立即整改,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四、对接改革创新,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一年来,我们扎实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检察改革稳步见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设立5个内设机构,优化人员配置,促使人员向办案一线回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入额检察官按要求独立办案,其中6名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109件,切实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检察官办案责任和层级权限,重点完善检察官办案业绩考核指标体系,鼓励和支持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
工作机制协调高效。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按照“一竿子到底”的原则落实办案责任制,推动高效办案精准指控。重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意见》,邀请值班律师在场见证,依法从宽从快处理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141人。健全执法办案联动机制,与市湿地管理处联合会签《泉州湾河口湿地洛江段联合监督工作机制》,该机制被市检察院予以推介。
智慧检务初显成效。完成门户网站的重建,为检务公开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升级建设检委会会议室无纸化会议系统,实现会议全程高效、便捷、保密。建设检察工作网,推进档案数字化进程,提高办公信息化程度。优化“随手拍”举报平台功能,将平台嵌入微信小程序中宣传推广,受理举报线索20余条,发出检察建议5件,该做法获市、区领导批示肯定并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应用案例二十强”。
五、着力固本强基,打造“四化”检察铁军
一年来,我们围绕“四个铁一般”要求,着力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先后有5个集体和10人次获得各级表彰。
首要强抓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呈报重要案件事项2件。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观看一场爱国电影、举办一次摄影展、开展一次纪律作风教育等“九个一”为内容的庆祝建国70周年系列活动。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刚性落实“三会一课”、党建“五个日”等制度,涌现出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丰富党建工作载体,组织干警参观政治生活体验馆和余光中文学馆,开展“微党课、我来讲”等主题党日活动12次,聘请专家、教授上专题党课2次,“红客空间”党建项目获泉州市机关特色党建项目三等奖。
突出狠抓素能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培训984人次。实行检察官教检察官传帮带制度,开展庭审评议、文书评比等“大比武”,搭建干警接续培训、实践锻炼平台。加大复合型人才培育力度,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2人,被省级以上期刊采用论文8篇,被评为全省、全国精品案例3篇。加大干部培养力度,提拔党组成员1人,晋升一级检察官2人,选拔调整党支部、青工委、团支部等党群组织干部。
着重紧抓公信建设。接受监督更加自觉,认真办理、答复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3条,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视察检察工作。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实地调研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并予以充分肯定。司法公开更加透明,扩大司法办案流程、审查、结果公开的范围和渠道,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65条、法律文书323份,推送程序性信息短信5754条,办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149件,公开宣告案件决定28件。内部监督更加规范,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共抽查案件104件,重点评查案件10件,专项评查涉黑涉恶案件5件。
持续常抓作风建设。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出台党员绩效量化考评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1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坚守底线、忠诚履职”专题纪律教育活动,对检察人员经商办企业、列入失信名单开展专项清查,严格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压实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准确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持续不断反对“四风”,做到谈心谈话“零遗漏”、举报线索“零暂存”、违纪违法“零容忍”。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检察院取得的成绩,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关心帮助、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融入大局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适应改革形势和要求的执法理念、办案机制、办案模式有待进一步转变;三是队伍管理和专门人才培养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检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与党委部署同向、与改革发展同步、与法治建设同行,为建设现代化智造生态新城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全面的检察监督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践行检察事业新使命。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彰显检察担当。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找准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服务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实施护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做好检察环节各项风险防控化解工作,切实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不忘初心护发展,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从严从快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稳妥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侵财犯罪,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扶贫开发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检校共建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察宣告、普法宣传、司法救助、“随手拍”、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工作,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各项措施,借助信息化手段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三是履职尽责善作为,力创检察监督新成绩。适应新时代检察转型发展格局,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均衡发展的检察监督体系,增强检察建议刚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开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以改革创新提升监督质效。
四是从严治检不放松,开启检察工作新气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抓紧抓好。锲而不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抓好机关内部管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办案质量评价指标和绩效考评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用权受监督。以队伍“四化”建设为导向,推动干警能力提升、素质优化。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力促办案质效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格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奋斗者的姿态和追梦人的毅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日夜兼程、砥砺奋进,努力书写新时代洛江检察事业新篇章!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高检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2.“随手拍”平台:我院自主研发的以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微信小程序为主要载体的功能软件,便于群众随时利用手机、相机、记录仪等设备,以“有图有真相”的方式完成对侵害公益现象或行为的举报。
3.内设机构改革: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以下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我院共设立5个内设机构:设立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技术等工作;设立政治部,负责干部、宣传、教育、法警大队、机关党建等工作;设立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设立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生态案件、公益诉讼等工作;设立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及上级院指定办理的自侦案件、控申(含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涉台检察综合性事务、研究室、案管、检务督察等工作。
4.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其中网络平台包括12309网站、电话热线、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实体大厅则是依托检察监督指导中心,提供包括政府法律服务、企业法律指导、公民法律咨询、案件受理、信访接待、检务宣传在内的“一站式服务”。
5.检察公开宣告:指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按照确定的范围和程序,在专门或临时场所,对依法作出的检察决定,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公开阐明作出决定的事实和理由,现场宣布决定内容并送达决定文书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