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15日在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林志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恳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检察院“两提升五过硬”建设要求,依法规范履职,理性平和司法,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并取得较好成效。五年来,我院先后有29个集体和57人次获得各级表彰,其中最高检、国家部委表彰7人次,省级表彰10人次,7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省院内刊予以推介。
五年工作回顾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检察队伍亲和力
(一)检力下沉,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依法建言献策。把服务“三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向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7份,均得到采纳。如针对清明祭祀活动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情况,提出在全区开展“严控森林火灾,共建绿色生态城区”专项活动的建议,得到区委采纳,连续多年保持森林失火犯罪低发的良好效果。
主动服务基层。结合“四下基层”、巡回检察和“检察官兼村官”等活动,推行检察长下基层现场办公机制,帮助挂点社区、学校协调解决自来水、路灯安装、教学电脑等实际困难11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检调对接机制,依法促成刑事和解26人,涉及赔偿款人民币456万元,赔付率、谅解率均100%,息访息诉33起。
强化社区矫正。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沟通协作,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和动态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依法建议区司法局提请法院撤销社区矫正人员缓刑2名,原审法院均已撤销缓刑;针对社区矫正管理中存在缓刑考验期计算错误问题、服刑人员脱管、请销假审批不严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成司法局开展专项整治。
落实司法便民。强化控告申诉接访工作,建成远程视频信访接待系统,为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妥善处理各类信访122件,保持建院至今涉检零信访,我院连续两届被评为省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深化检务公开,建设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公开案件重要案件信息433件、法律文书173份、推送程序性信息1577条。2016年,我院立项建设检务大厅,将案件受理、服务企业、律师接待、法律咨询、控申接访和行贿档案查询等功能有机整合,为政府机关、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日前该工程已顺利封顶,预计于2017年1月份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民生优先,着力保障民权民利
参与生态洛江建设。更名林检科为生态资源检察科,扩大职责范围,加大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检察力度,深化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洛江专项监督活动;主动对接洛阳江西岸改造工程生态项目,参与洛阳江西岸生态领域综合整治;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查办破坏生态建设职务犯罪,查处“两违”背后职务犯罪9人。
注重弱势群体保护。针对我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并帮助农民工提起诉讼、申请执行等9件173人,追讨工资100余万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调查研究,撰写文章在全国女检察官征文活动中荣获一等奖。设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开展亲情会见活动,帮助问题少年重返社会。深化校园普法宣传,拍摄预防青少年犯罪题材微电影《少年》并巡回播放,受教育1万余人次。开展关护贫困、留守儿童系列活动,帮扶资助115人次,被《检察日报》和最高检、省院、省委政法委等官方微信转载。五年来,我院2名干警被评为省级优秀法制副校长,3名干警分别被授予省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省优秀巾帼志愿者、省三八红旗手称号,我院被授予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全国青少年法制教育优秀组织奖。
(三)服务发展,维护经济发展环境
构筑“亲”“清”检企关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福建企业家回信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促项目建设、帮企业发展”的活动部署,探索检察机关服务企业新途径,建立“百家企业检察服务站”,落实检察长挂钩服务企业制度,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预防咨询和法律救济服务。举办服务数控企业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企业家代表,搭建检、政、企沟通交流平台。
加大经济犯罪惩防力度。与区工商局会签《关于打击经济犯罪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启动非公有制经济法治护航活动,批准逮捕强迫交易、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12人,提起公诉39人。严把市场廉洁准入关口,接受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2866次。
二、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一)宽严相济,履行刑事检察职能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涉众经济型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共依法批捕714人,起诉1657人,其中,2016年依法批捕107人,起诉284人。从快从重办理故意伤害等暴力性犯罪154人,盗窃、抢劫、诈骗犯罪392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逮捕必要性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0人,决定不批捕92人,不起诉47人。
(二)惩防并举,大力查办职务犯罪
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五年来,共立案56件61人,其中贪污贿赂48件51人,渎职8件10人。涉及处级干部2件2人、科级干部17件17人;涉及工程建设领域15件18人,土地征用领域4件4人,司法领域4件4人,专项资金补贴领域3件4人,税务领域7件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00万余元。其中,2016年立案14件14人,同比上升27.8%,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90万余元。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合区纪委建设洛江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被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指定为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累计开展警示教育百余场,受教育上万人次,其中,科、处级干部1000余人;注重犯罪预防关口前移,与区政府联合建立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工作互动机制;创新反腐宣传载体,组织创作微电影、微动漫、漫画手册等警示宣传作品,其中两部微作品在全国评选中获奖。我院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做法被《检察日报》、《法制日报》、《福建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三)多元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大刑事诉讼监督,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5件,撤案17件,追诉漏罪23条,追捕到案2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1份,检察建议书94份,2个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立案监督案例”和“十佳侦查活动监督案例”。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起抗诉3件,市中院均已改判,提出书面量刑建议1159件,采纳率97%。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11件,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促使虚假诉讼当事人主动撤诉7件,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深挖公益诉讼线索,针对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的公益案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9件,行政机关均整改到位。我院多元化民事行政监督经验先后在《检察日报》、省检察院工作简报上刊发。
三、以人为本,搭建平台,推进队伍建设专业化
(一)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检察业务水平
以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先后选派干警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和省、市检察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120期420人次,实现全员轮训,人年均培训2次以上。加强本院业务实训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公诉、民行、侦监等主题业务实训,发挥检察官传帮带作用。今年来,我院采取“科室导读”形式,由检委会委员或科室负责人轮流设题解读,增进对最新司法解释的理解,增强对业务工作的宏观把握能力。
(二)丰富岗位练兵形式,增强工作实践能力
组织干警参与上级院各类业务练赛活动9批23人次,4人次在省、市检察业务技能比赛中获奖,2名干警被确定为第二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骨干。推行“1+N”主辅岗位管理机制,鼓励干警跨部门履职锻炼,先后有25名干警参与辅岗工作,有效增强干警综合业务能力,解决警力不足问题。依托检校共建平台,连续举办四届检察“正义杯”法律论辩赛,邀请厦大、福大、华大、仰大、市律协和区公安、法院等部门参加,搭建干警锻炼平台,促进检校交流。
(三)支持检察理论教育,推进专业队伍建设
加大教育投入,妥善解决工学矛盾,鼓励干警参加在职教育和资格考试。五年来,共支持7名干警攻读在职法学硕士学位,目前我院有法律硕士9人,占19.6%。鼓励参加各类资格考试,2016年2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我院被授予洛江区终身教育先进单位,队伍建设经验被《法制日报》头版头条刊载,并在最高检、省院内刊推介。
四、深化改革,强化保障,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一)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严格按照司改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目前已完成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17名员额检察官于日前宣誓就职。加强司改工作研判,组织制定司法办案责任制、检察官权力清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系列配套制度,确保司改工作顺利实施。
(二)创新检察办案模式
探索检察监督协作模式。抽调科室骨干成立课题组,通过整合各职能科室特定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及工作力量,就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案件情况开展综合调研,形成专项报告,公检双方就此形成《规范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执法座谈会会议纪要》,实现检察监督由单层向多层转变。该工作模式得到省院、特别是市院高扬捷检察长的高度肯定与推介。
建立刑事案件侦捕诉衔接机制。会同区公安分局制定《关于加强刑事案件侦捕诉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信息互通、提前介入、案件跟踪、质量反馈四项制度,实现侦捕诉无缝衔接,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顺利进行。
推行案件评查新模式。提高案件评查标准,推行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相结合、内部评查和外部评查相结合、瑕疵案件评查与精品案件评查相结合的“三结合”模式,强化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其中2016年开展案件质量自查176件,发现并整改瑕疵42处。
(三)提高科技强检水平
在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五年来,我院先后完成视频接访系统、案件管理中心、办案区升级改造、分级保护系统、信息集控中心等项目的建设任务,为检察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我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集体,以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工作经验被高检院推介。
五、从严治检,加强管理,保持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检察发展方向
坚持区委领导,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围绕区委工作中心谋划部署检察工作,认真落实重要事项和重大部署向区委报告制度。落实专项工作人大报告制度,先后就改进诉讼法律监督、自侦办案、规范司法行为等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参与检察工作和专项活动。
突出检察特色,深化专题教育。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结合检察实际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准则、条例、检察纪律学习教育整顿年”等活动。教育活动中注重载体引领,如今年开展了“手抄党章30天”、“‘庆七一 检察情’主题歌曲传唱”等系列活动,并组织干警以本院真实案例改编创作剧本,联合区委组织部拍摄微电影《牵挂》在全区机关展播。
加强组织建设,积极创先争优。推行“1263”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堡垒和党员带头作用,以党建带队建,强队伍促工作。我院先后被授予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工人先锋号”、省青年文明号、省五四青年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落实主体责任,突出制度执行刚性
抓好责任分解,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形成检察长负总责,副检察长分工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每年初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责任状,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并听取责任状落实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隐患。
健全管理机制,坚持制度管人。认真执行廉政档案、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制度,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绩效量化考评办法、年度考核评定标准、值班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注重制度执行监督,坚持每周开展效能动态巡查,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诫勉谈话等方式,落实问责倒逼机制,提升机关管理水平。
(三)注重绩效管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强化岗位目标管理。实行岗位承诺制,中层以上干部与检察长、一般干警与分管副检察长分别签订岗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促使干警明义务、知责任、有担当。坚持开展每月基层院分析推进、季度绩效考评和年中述职,及时检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保障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我院绩效考评连续四年优秀。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按照“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敢担当”标准选贤任能,把干警引入比工作讲奉献的职业发展途径。五年来,在区委、人大的关心下,先后提拔党组成员3名,科级干部5名,中层干部13名,任命检察员16名,助理检察员10名,并向省、市院和区委输送优秀干部6名。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监督、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执法办案中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方式方法较为单一;诉讼监督意识不足,法律监督能力不强;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争创和担当意识不强,基层院建设基础仍然相对薄弱。
今后工作目标
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在检察工作实践和队伍建设中践行中央精神。坚持区委领导、人大监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和保障区委中心工作的能力,认真分析研判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调整、完善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方法和措施,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到发展全局和服务民生中来谋划和推进。
二、牢牢树立民本意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的新期盼新要求,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提升办案质量,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改革,推进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继续强化检察便民服务举措。拓展参与社会管理途径和方式,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三、坚持有案必查,保持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查办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民生的腐败行为。突出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职务犯罪。针对群众反映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犯罪的惩治力度。注重侦防一体,完善预防介入侦查同步预防、侦防信息共享等内部协作机制, 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党委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推动预防工作社会化发展。以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为平台,有针对性开展专业性、行业性部门的职务犯罪预防,提高预防效果。
四、全面强化诉讼监督,规范司法、维护公正
要强化敢于监督、依法监督和规范监督意识,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注重提升立案和侦查监督水平,强化追捕、追诉工作,重点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情形依法予以监督。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加强与法院衔接配合,提升刑事审判监督成效。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强化查处和预防虚假诉讼工作,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刑罚执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管理流程。
五、深化过硬队伍建设,提升素能、勇于担当
要按照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精细化、保障现代化的目标要求,深化“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夯实检察发展基础。加强领导班子和政治思想建设,巩固、深化专题教育成果。健全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配置等制度,解决能力短板,激发队伍活力。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完善《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和《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责规定》,整合配置警力资源,为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做好制度保障。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紧制度笼子,坚持从严治检,持续改进检察机关作风,树立好洛江检察新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开创智造生态新城区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