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任组成第三方组织并开展监督评估的公示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启动对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泉州市S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的合规考察。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关于建立泉州市洛江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等的要求,经电脑随机抽取、协商邀请的方式,组成第三方组织对泉州市S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开展监督评估。现予以公示:
黄志鹏 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
蔡牧萍 北京恒都(泉州)律师事务所
刘伟强 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如有异议,请向泉州市洛江区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委员会反映。公示期自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联系人:汪珊珊 联系电话:0595-68251895
泉州市洛江区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