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把未成年人保护作为一项事业,对于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真正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具有十分重大意义。日前,洛江区人民检察院紧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结合正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充分发挥红客团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干警到泉州第十一中学、洛江区马甲镇永安村等共建单位开展“守护明天·‘未’爱同行”进学校、进乡村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一次法律知识传授,前移预防关口
到泉州第十一中学为3000名师生作“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主题讲话,从队列规则引入法律概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调整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为切入点,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师生讲解“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征”等基本概念,提升在校学生对法律的敬畏感,筑牢思想上的法律防护,提高明辨是非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一场自护培训,提升自护能力
到洛江区马甲镇永安村为60余名中、小学生开展一场别开生面的校园欺凌主题法治讲座,讲座以“你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你是否遭遇校园欺凌”等问题开场,从学生身边的真实案例入手,通过以案说法,加深学生对校园欺凌危害性的认识,掌握远离校园欺凌的办法,提高应对校园欺凌能力,整场讲座活泼生动,参与学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一场专业知识交流,形成共同事业
向马甲镇派出所网格民警、网格员、永安村两委介绍“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及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最新文件精神,指导网格民警、网格员、村两委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着重关注未成年人是否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并及时作出正确处置,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从源头上保护未成年人。
一次心灵撞击,看见接纳自己
开展“手拉手一起走”心理团辅,引导5名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及部分行为偏差初中生放下包袱、主动参与,通过0h卡故事接龙、“你追我赶”游戏、绘画等丰富有趣的体验,营造真诚、尊重和温暖的气氛,培养参与者归属感和被接纳感,在体验与他人真诚交流、加深信任的过程中,学会关心、倾听和理解他人,同时积极地向内探寻自己、接纳自己。
下一步,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扬帆起航,借助网格化管理及“儿童之家”平台,进一步发挥“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站·语润工作室”的作用,让更多部门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这个共同的事业中来,丰富法治进校园、进乡村活动,并切实做好“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及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推广,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法治进校园、进乡村全覆盖,强化辖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