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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被动”为“主动” 发放万元司法救助金
时间:2020-1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常年照顾自己的奶奶不幸死于非命,小腾(化名)又身患重病,一家处于风雨飘摇中。获悉该情况后,洛江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上门走访,核查实情,并最终为他家申请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解了小腾家的燃眉之急。

据悉,今年7月15日早上6时许,犯罪嫌疑人许某金路过洛江区双阳街某休闲吧时,发现妻子倪阿婆正在店里打扫卫生。许某金无事生非,在休闲吧内无故对老婆实施羞辱、打骂等行为,最终导致倪阿婆当场死亡。许某金后被抓获归案。

倪阿婆的不幸死亡,让这个本来就很贫穷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平时由其抚养照顾的两个孙子,分别是13岁的小腾和4岁的小飞(化名)。小腾10岁时发现患有淋巴瘤,治疗花费巨大,现在仍需定期复查。

获悉该情况后,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小腾家实地了解其家庭情况,只见小腾居住在一处破败的老房子里,因年久失修,部分老墙已经坍塌了。小腾的父亲许先生和母亲曾女士在工厂务工,因儿子患病花费巨大,一家子经济情况十分不好,还欠着不少外债。检察官引导其至洛江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根据申请人许先生提供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病情诊断书等相关材料,洛江检察院认定其情况符合《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应当予以救助。该院积极为其申请专项司法救助金10000元,并很快将救助金汇入许先生指定的银行账号。

该院介绍,司法实践中,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往往难以获得应有的赔偿,不仅无法弥补被害人遭受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而且加重被害人家属的心理创伤,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该案系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主动作为,上门服务,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因犯罪行为受到侵害提供法律帮助。

近年来,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职能,将司法救助化被动为主动,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寻找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改变“坐等申请”的工作模式,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帮助刑事案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走出困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检察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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