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次都不用跑,就能顺利拿到这3万元救助金,检察官帮了我们大忙,太谢谢你们了。”3月3日,居住在泉州市惠安县的苏某设拿到国家救助金后,拨打了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林向荣的电话。
女儿被其前夫残忍地杀害,留下年幼的一儿一女,老人自己又两次中风,经济困难,想到这些老人暗自垂泪。没想到这时候电话响了起来:“我是洛江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请问你是苏某娜的父亲苏某设吗?你能把你的情况说明一下吗?我们看看能不能提供些帮助。”办案检察官在发现了这起案件之后,主动联系了老人苏某设。
事件回顾
2019年9月19日,犯罪嫌疑人钱某携带一把水果刀到洛江区找其前妻被害人苏某娜,威胁其回家照顾小孩,在强行让苏某娜上车过程中,从口袋中掏出事先准备的水果刀朝苏某娜胸部等部位乱捅多下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后,钱某被捕,被害人苏某娜留下年仅7岁的儿子和1岁的女儿,由苏某娜父母即申请人抚养。
面对这个残破的家庭,苏某设身体不好,他和老伴两人均年老无收入,想到家中还有两个年纪尚小的外孙子女需要抚养,这个困难的家庭更加举步维艰。
考虑到老人身体不适,行动不便,检察官便主动到其家中为其收集身份信息、住院信息等基本材料,经多方审查核实,申请人苏某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第一时间启动救助程序,积极主动向区委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金,履行相关手续,准备在春节假期结束后向其现场发放。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人措手不及,各地开始了交通和人员管制,相邻两县无法正常往来,导致苏某设的救助金迟迟不能正常发放。办案检察官遂通过电话与申请人联系,向他说明情况解释原因,助其安心生活。
疫情当前,阻断的是病毒,不能阻断的是洛江检察人一颗“为民”的初心。在接到可以通行的第一时间,办案检察官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主动与其约好时间,再一次上门服务。看到申请人因中风而致颤颤巍巍的手握笔在发放登记表上签字后,检察官的内心有了些许的安慰。
“每次在接到司法救助申请的时候,我都感到责任重大,因为我特别能感受到他们的无助。作为检察机关,帮助那些因案致贫的群众,助力脱贫攻坚,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让他们在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是我们应尽的责任。”承办检察官林向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