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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华:刚柔并济的检察风华
时间:2021-04-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她,有双透着智慧和锐气的双眼,你总能被她自信温和的笑容感染,看似温柔却有一股不愿服输的韧劲。

  她,从检12年,兢兢业业履行职责,用检察工匠精神办理每一起案件,共办理了各类民事行政公益检察案件158余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48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垃圾3万吨,恢复林地面积5亩,督促回收和清理危险废物40吨,挽回国家经济损失300万余元。

  她,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办案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能手”、首批全市“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类检察业务人才”。因民行检察专项工作成效突出,所在科室获全市检察机关集体“嘉奖”。所办案件被评为“全省十起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对办理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被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选为典型案例刊发,并获得省院检察长批示,转发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借鉴。

  勇于探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作为首批试点之一,面临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如何做?怎么做?她对公益诉讼工作动起了脑筋。面对没有经验可借鉴的新制度,大家都持观望态度,她却直面困难,毅然克服“一人科室、光杆司令”的窘境。撸起袖子投身这场轰轰烈烈的事业中,用热情、汗水和信念去完成时代所赋予的使命。

  她深入山林、矿区、水库、江畔,实地排查环境问题,广泛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渠道,积极奔走联络行政机关,建立起常态化衔接制度。她走遍的山林河流,用双脚丈量着洛江的每一寸土地,保护着这里的青山绿水。

  精于监督。投身公益事业的她,犹如在沙漠中绽放的铿锵玫瑰,绚烂却又倔强。她时常说,作为办理公益诉讼的检察官,要勇于担当,不能退缩,要勇往直前,才能实现新时代检察官的价值。时间赋予了这一切最精彩的注脚,她办成了一件件别人眼中不可能办成的案件。至今,她先后承办4件行政公益起诉案件,成效显著。其中1件被评为福建省检察院“十起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

  善于突破。工作中,她总是面带微笑的接待每一位当事人,认真细致的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平静如水的性格让她在办案过程中始终保持冷静、理性、思辨,曾先后办理的民事提请抗诉1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其中虚假诉讼再审案件6件,涉案金额190余万元。在查办虚假诉讼案件中,她针对虚假诉讼案件隐蔽性强、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特点,在充分阅卷的基础上,灵活运用调查核实权,制定详细调查提纲、询问提纲,突破取得案件关键证据。

  如廖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债务人廖某为使债权人刘某在执行中多分得执行款,为刘某出具49.5万元的虚假借据。她发现,该案不仅侵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扰乱正常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为取得当事人陈述,在全面分析案情、她有针对性地拟定询问方案,并通过释法说理等,成功突破当事人心理防线,促使其承认虚构借款事实,有效维护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敢于创新。针对廖某虚假诉讼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经公诉,廖某被判处刑罚。她以该案为契机,主动联合公安、法院会签《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形成打击虚假诉讼合力,有力阻截了“假官司”。近年来,先后移送虚假诉讼线索3件5人,促使当事人主动撤诉9件,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十二年从检历程,十二载春夏秋冬,王小华在检察岗位上默默奉献,辛勤耕耘。她以强烈的责任心,过硬的业务,认真的态度,诠释着一名女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有力地撑起洛检民行公益检察工作的半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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