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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作回顾
时间:2019-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服务保障大局,聚力聚焦民生民利建设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批准、决定逮捕黑恶犯罪44人,起诉36人。从严从快办理卢清洋等31人全省首起涉黑案件。结合办案开展综治情况分析,呈报扫黑除恶治理检察建议获采纳。联合河市镇机关党支部在白洋村建立扫黑除恶法治教育基地,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捕5人,起诉12人。重视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7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开展送法进企活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风险点举办专题讲座、提供咨询。

  严查危害食药安全犯罪。联合区工商、质监等部门先后对冷藏、冷冻食品、问题疫苗、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网络餐饮平台经营等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开展专项检查7次,建议移送涉刑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作出行政处罚7件。制作《保卫“舌尖上的安全”》图册,在微信公众号上连续推送危害食药安全典型案例解读11期,点击率近万次。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起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4人。联合区河长办督促拆除违章建筑2栋、清除河道养殖拦网10千米、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处。推行生态修复机制,督促补植林木1500株,复绿林地40余亩。定期开展辖区一级水源保护区巡查,针对管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份。建立水资源环境保护机制,制定加强惠女水库涉水环境损害事件联动工作机制,得到市检察院转发。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全力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区监察委择优选送7名检察干警。受邀提前介入监察委调查案件2人,受理监察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人,有效形成反腐败合力。

  二、依法打击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保障社会大局稳定。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3人,比升16.9%,起诉344人,比降1.7%。突出打击重点,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5人,起诉17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3人,起诉49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37人,不起诉轻微刑事犯罪14人。对过失犯罪、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促成和解7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11人。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处置、流转非涉法涉诉信访37件。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3人。探索检察公开宣告,集中公开宣告不捕不诉案件7人。开展“网格化+社区检察官”工作,开发微信“随手拍”软件,依托137名网格员拓宽案源渠道。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人。依法不批捕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相对不起诉3人。办理全市检察机关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获法院判决支持,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给予关注并专题报道。联合多部门出台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联动机制,形成“护未”合力,该机制被市检察院转发。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共举办宣传教育活动10场次,受教育2500余人。

  三、坚守公正司法,做好刑事诉讼检察监督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开展监督6件,追捕到案1人,追诉8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6份。与公安机关建立侦捕诉联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公检双方办案系统数据交换,推动司法办案提质增效。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加强审判程序和裁判结果监督,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120份,提出抗诉并获改判2件。强化庭审中心意识,落实鉴定人出庭作证机制。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依法发表意见得到采纳。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纠正社区矫正漏管1人,办理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案件1件。清查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情况,监督收监执行罪犯8名。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刑专项检察监督,促成清理343万余元罚没款上缴国库,该案例被省检察院选为泉州地区精品案例并呈报最高检。

  四、紧扣公益诉讼,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关注公共利益保护。全面强化公益诉讼工作,发出诉前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2件,经省检察院批准,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撰写专题报告呈送区委、区政府,分析行政执法风险控制,协同加强公益保护。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开展执行活动监督,对一起当事人申诉案件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并首次在民事监督领域参与法院再审审查听证会。发现涉嫌虚假诉讼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人。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开展食药、交通、环保、消防等专项检察监督工作,发出检察建议3件,督促国有事业单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件,涉案金额63万余元。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2件,相关监督案例入选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典型案例。

  五、建设过硬队伍,倾力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今年来,先后有7个集体和20人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表彰。

  牢抓意识形态,加强政治建设。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党支部配置,配强党务干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与区电信、河市镇等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开展系列主题党日活动。

  深化司法改革,推进队伍建设。实行领导干部带头办案。重视青年干警能力培养,鼓励干警参与理论调研,有6篇论文被最高检、省级以上期刊采用,我院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

  坚持从严治检,强化作风建设。严抓主体责任,制定3类31项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强责任、严制度、促规范”专项督察活动,加强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管。主动配合做好省委巡视组对洛江区和市委巡察组对我院的巡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立说立行、即知即改。

  六、坚持党的领导,努力争取社会支持认同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8件次,认真按照党委批示指示开展工作。

  主动接受监督制约。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并对审议意见及时落实。全力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积极配合开展文物保护执法检查。邀请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

  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公开法律文书189份,推送程序性信息4246条。推进“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和运用,发布检察新闻动态135条,工作经验被主流媒体报道推介49篇次。参与拍摄“我与宪法”宣传视频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十佳”新媒体作品、正义网新媒体作品评选大赛优秀奖。

 

  2019年工作思路

  一是更加注重职责使命,不断增强服务大局成效。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引发金融风险、妨害改革创新、侵犯经营者权益等犯罪。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推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

  二是更加注重保障民生,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加强对生产安全、食品药品、扶贫开发等民生领域的检察监督。维护好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学法用法,懂法守法。

  三是更加注重法律监督,不断守护公平捍卫正义。加强创新检察监督方式方法的实践探索。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四是更加注重自身建设,不断夯实检察事业根基。加强班子建设,实行党建带队建。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顺利完成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抓好现代科技在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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